按照省、市有关人才选调工作的精神,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将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官助理2名(刑事检察业务类1名、侦查业务类1名)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2017年12月31日);
4、岗位具体要求:刑事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其中侦查人员限男性)
5、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二、报 名
1、报名采取电话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联系电话:13575000771(刘)
报名邮箱:274276218@qq.com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公务员登记表(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检察官(法官)任命证书或文件、国家司法考试证书;
(3)《湖南省岳阳市云溪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
3、现场报名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电话报名者可先提供电子版或传真复印资料,在前来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参加考试时再携带原件进行核实。
4、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采取“资格审定—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报名截止后由云溪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定,并将资格审定情况、考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告知报名人。
(三)考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知识、实战应用、性格气质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语言表达、临场应变、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综合业务等方面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精神风貌等。考试分数为100分。
(四)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由云溪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察组,重点了解选调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实际办案工作、业绩情况。
(五)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统一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现行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
(六)在考察或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可由后续名次递补。
(七)经考试、考察、体检后,择优选调,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公示7日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八)检察业务岗位中,系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等业务竞赛获奖人员,或主办重大有影响案件受到市以上领导机关记功表彰的,或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将优先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被确定的考察对象须在考察进行前,提供现工作单位表示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和近3年本人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出具)。
(二)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由组织部门予以确认,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中,如若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四)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事宜。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