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职数
1、司法行政人员1名(综合文秘);
2、检察官助理2名;
3、检察官助理(侦查业务)2名(限男性)。
二、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一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综合文秘人员具有中文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非中文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且在省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发表文章4篇以上;检察官助理岗位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 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6、必须在我院服务期限满5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 9月4日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
联系电话:0731-24220960;传真:0731-24227049;
联系人:刘德胜、洪溪。
网上报名:报名者先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电子档一起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219271@qq.com,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领取考试准考证时将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检察官助理(非法律专业人员)岗位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综合文秘岗位需提供所发稿件复印件;
(6)《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7) 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资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2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由笔试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攸县公众信息网(www.hnyx.gov.cn)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按照本县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
2、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及小孩入学等事项。
附: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24日
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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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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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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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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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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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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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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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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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职业
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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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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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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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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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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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学历层次
(自本科填起) |
学历性质
(全日制/在职) |
入学时间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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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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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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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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