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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2017-08-25 来源: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攸县人民检察院


为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职数

1、司法行政人员1名(综合文秘);

2、检察官助理2名;

3、检察官助理(侦查业务)2名(限男性)。

二、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一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综合文秘人员具有中文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非中文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且在省市级以上纸质媒体发表文章4篇以上;检察官助理岗位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年龄35周岁以下( 198281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6、必须在我院服务期限满5年。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 94日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攸县人民检察院政工室。

联系电话:0731-24220960;传真:0731-24227049

联系人:刘德胜、洪溪。
  网上报名:报名者先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报名材料电子档一起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219271@qq.com,通过资格初审后,请在领取考试准考证时将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4)检察官助理(非法律专业人员)岗位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综合文秘岗位需提供所发稿件复印件;
  (6)《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7) 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资料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2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由笔试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攸县公众信息网(
www.hnyx.gov.cn)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按照本县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

2、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及小孩入学等事项。

附: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民检察院
          2017824


 

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

 

 

行政职级

 

司法职业

资格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报考职位

 

 

 

学历层次

(自本科填起)

学历性质

(全日制/在职)

入学时间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孙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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