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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业务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2014-12-05 来源: 其他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检察工作需要,经省检察院和株洲市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同意,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业务工作人员4名。11月18日发布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中,检察业务职位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因此与该职位选调的相关内容予以废止。经研究,就检察业务工作人员选调有关事项重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一)面向全国检察机关和全国公安机关选调检察业务(侦查)人员3,限男性;

  )面向全国检察机关选调检察业务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选调条件

  (一)检察机关报考检察业务(侦查)人员和检察业务人员应具备公务员身份,有2年以上检察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31同时,还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获评过市级检察院以上优秀办案能手(包括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及其他业务部门优秀办案能手等)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二)公安机关报考检察业务(侦查)人员具备公务员身份,有2年以上侦查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31同时,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31日以后出生)。

  )自愿在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6日至1214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2、报名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工作证、检察官任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株洲市检察机关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5)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如因虚假信息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定

  株洲市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并将资格审定情况、考试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告知报名人。

  五、考试

  考试面试为主,由株洲市检察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2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由株洲市检察院组织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株洲市检察院成立专项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八、递补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经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将在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经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被选调录用的人员原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二)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没有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事宜。

  (三)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568号,邮编:412000

  联系方式:073128108248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2014124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近期二寸

  正面免冠彩色

  相片

 

  籍  贯

   

  民族

   

  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职  级

   

  法律职务

   

 

  工作单位

   

  职  务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单位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编

   

 

  身  份  证  号  码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报考职位

   

 

  

  

  

  

  

  

  

  

  

  

  

   

 

  

  

  

  

   

   

   

   

   

   

   

   

   

   

   

   

  主要

  学术

  研究

  成果

  

  发表

  刊物

  名称

   

   

   

   

   

   

   

   

   

   

  家庭

  主要

  成员

  

  重要

  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 治

  面 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

  2、填写工作经历要具体,既要填写单位及职务,也要填写具体工作岗位。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孙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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