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人才选调工作的精神,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将面向全省检察、法院机关选调刑事检察工作人员2名,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或具有检察官、法官资格;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7、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8、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
9、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15日。
3、报名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下载《冷水滩区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政工室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及有关要求,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
三、笔试
(1)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为:对刑法、刑诉法及一些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对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的能力,法律文书制作的能力以及综合基础知识
成绩所占比例:占总成绩的70%
考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
(2)考试地点:冷水滩区检察院大会议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3)考生一律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工作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冷水滩区检察院内网公布或者由检察院直接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工作证、法律职务任命书和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复印属实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单位主要领导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不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从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占总分30%,其中计算机操作占总分的5%。
六、加分
加分加在总分之后,五年之内获得优秀公诉人、优秀审判员、优秀办案能手的市级加2分;省级的加4分;中央级的加6分,(只限于在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期间被上级院评定的)。获得二次以上的,或者二个以上级别的只按最高的分加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七、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加分
八、体检
1、按笔试、面试、加分成绩折算合成总成绩,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的,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发现考生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1、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冷水滩区检察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十二、有关事项
1、成绩查询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入围名单将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冷水滩区检察院内网中进行公示。
2、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门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3、被选调人员,须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以上。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4、咨询电话:
区检察院政工室: 13974616130
5、本次考试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本简章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未尽亊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冷水滩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