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是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检察院,依法对长沙地区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以及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现根据工作需要, 2013年星城地区检察院拟从全省检察机关选调检察人员6名。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湖南省内各级检察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法警。
二、选调条件
岗位
|
数量
|
岗位要求
|
学历
|
年龄
|
司法警察
|
2
|
现任在职检察人员,符合人民警察的身高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
计算机
|
3
|
现任在职检察人员,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
本科及以上
|
32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档案
|
1
|
现任在职检察人员,从事档案工作3年以上。
|
本科及以上
|
32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事项
1、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2、地点: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51号)。
3、报名时应交的资料:《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省院、市院内、外网,星城院内网下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务任命书复印件或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情况证明。
4、岗位报名未到达1:3比例的,不开考。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2013年11月中旬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准考证、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上午考试基础知识(占30%)和实务水平(占70%)。基础知识主要是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一般文字能力。实务水平或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实务水平,对刑法、刑诉法及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市院内网、外网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一并在公布时通知。
五、考察公示
以笔试(占60%)、面试(占40%)之和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1:1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市院、星城院内网、市院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六、体检
由星城地区检察院政工室,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国家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七、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3、凡被选调的检察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4、咨询电话:0731—88835243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