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18年06月20日
一、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80518-1
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2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7日 15:30
四、更正内容:
一、 原招标文件 : P51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18年06月 13 日至2018年 06 月 15 日 |
现修改为: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18年06月 13 日至2018年 06 月 22 日 |
二、原招标文件 : P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
现修改为: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三、原招标文件 : P52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汇至户名: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北站路支行 银行账号:1901026009200054859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6月21日18:00之前到公司账上,以到账为准。 |
现修改为:
磋商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汇至户名: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北站路支行 银行账号:1901026009200054859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06月26日18:00之前到公司账上,以到账为准。 |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采购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杨智明 电话:0731-847321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联系人:黄靖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2282190430 传真:0731-821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