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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日期: 2018-06-13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 

本工程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东院住宅区内北栋东单元、北栋西单元、南栋东单元、南栋西单元住户电梯钢丝绳、外呼面板、电梯称重系统的更换改造。

2、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HX-20180518-1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172328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存疑时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三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五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询价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6.1从即日起至 2018  06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20,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询价文件。

6.2询价文件售价: 400 /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06  22 日(星期  )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 

7.3 逾期或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联系方式:

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人:杨智明 

  话:0731-84732172

  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人:黄靖

  话:0731-82190430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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