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对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
本工程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东院住宅区电梯维修改造工程,包括东院住宅区内北栋东单元、北栋西单元、南栋东单元、南栋西单元住户电梯钢丝绳、外呼面板、电梯称重系统的更换改造。
2、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HX-20180518-1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172328元
5、供应商资质:
5.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存疑时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三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五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询价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6.1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6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20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询价文件。
6.2询价文件售价: 400 元/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06 月 22 日(星期 五 )上午 10 时(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送至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
7.3 逾期或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杨智明
电 话:0731-84732172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靖
电 话:0731-82190430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