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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改革边转型边发展?走好新时代检察长征路

日期: 2018-06-07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游劝荣
  如何在多重改革叠加背景下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历史使命,也是检察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传达学习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四个维度对如何实现转型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作出了精辟阐述,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增强了制度自信、指明了实践路径。湖南检察机关将坚持一边改革、一边转型、一边发展,以实际行动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走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的长征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里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我们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体检察干警的必修课、常修课,以此武装头脑、凝心聚力、指导实践。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把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把公平正义源源不断送到人民群众手上。我们出台守护民生18条意见、守护“一湖四水”18条意见等文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我们要准确把握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检察工作必须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中彰显价值。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我们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全过程,既有力惩治犯罪、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又维护了宪法法律尊严、彰显了中国民主法治形象。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用法律武器与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通过司法办案这一基本手段履行好服务大局的“双重使命”。一方面,要以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我们始终坚持以“七见”标准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司法不规范的行为减存量、遏增量。我们要进一步革新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坚决避免因司法不当破坏投资发展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损害发展环境、影响法治形象的突出问题,也要重点关注长期得不到解决、让人民群众有切肤之痛的突出问题。

  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地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出台了服务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服务脱贫攻坚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探索建立了“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工作机制,为保护发展活力、保障改革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加强产权保护等重大部署推进司法办案,运用经济学思维分析和解决司法个案中的具体法律问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我们探索建立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为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提供了实践样本;我们对帮病友境外买药而涉嫌犯罪的陆勇作出不起诉决定,获得社会的广泛“点赞”。司法办案活动要从法律和当事人的角度综合考虑,要越来越多地考虑整个社会的感受,传递更多的法治温暖,引导、推动整个社会日益走向法治文明。

  坚持以宪法定位和依法履职为逻辑起点,重整行装再出发

  我们要以“建功必须有我,功成不必在我”的担当,努力让检察事业实现在宪法定位基础上的全面平衡发展。

  巩固“长板”、补齐“短板”。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引导侦查标准向审查标准靠拢,强化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全方位监督,巩固刑事检察这块“长板”。省检察院配备民行类员额检察官31名,全省民行检察干警从354人增至628人,就是要把工作重心向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倾斜,着力把这块“短板”补齐拉长。

  把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业务作为闪亮“名片”来打造。公益诉讼等新型检察业务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两法”修改后,我们先后出台七个文件,召开六次会议,办理了一批案件,实现了良好开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在融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彰显更大作为。

  把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作为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监督权威的重要抓手。我们在司法实践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指导意见》,并在长沙、株洲等地和侦监、执检等部门试点。我们已申请将“规范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为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予以立项,进一步加强对监督事项“案件化”的理论和实务研究,建议省人大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规范性文件。

  深入推进“调查研究年”和“抓落实年”活动。我们将2018年确定为“调查研究年”和“抓落实年”,组织开展了数轮大规模的调研督导活动。我们推动全省三级检察院组建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和专门办案组织,探索职务犯罪案件“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在反腐败斗争新“哨位”上续写不变忠诚和责任担当。我们在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等单位探索刑事案件“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解决基层“案多人少”矛盾。我们将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学习调研实践活动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治疗”,打出决策督查、专项督查、巡回督查“组合拳”,更大力度、更广范围推动补短板、抓弱项、强自身、解难题。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值得信赖、面向未来的湖湘检察正义之师文明之师

  我们要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以过硬本领迎接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担当起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历史重任。

  把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打造成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自强之路。我们积极推进平江县等15个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实行“大部门制”,推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出了新的生产力。我们要以持续攻坚的韧劲抓好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探索建立更加成熟定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加凸显法律监督属性的新时代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和检察活力。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我们以市县换届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选拔了17名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为基层检察长,对全省基层检察长分新任和续任类别进行全面轮训,出台《关于加强对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监督的规定》。我们将始终聚焦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层层立标杆,推动形成强大的引领力量和示范效应。

  为检察事业薪火相传储备青年“生力军”。我们在全省三级检察院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业务导师等制度,从省检察院选派84名年轻干警到基层挂职任职,从基层安排263名年轻干警到省检察院跟班“实训”,努力形成“鲶鱼效应”。我们将继续从战略上重视青年工作,着力打造“拴心留人”工程,帮助青年干警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鼓励青年干警在基层和办案一线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锲而不舍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近年来,我们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00人的同时,探索建立了释纪说理、谈话函询、回访帮教等制度。我们既要用如钢似铁般的纪律“惩前毖后”,也要用春风化雨式的情怀“治病救人”,帮助问题单位和受处分的同志从错误中反省和奋起。

  培养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时代匠师。我们推出巡回授课、“点单式”培训、“微课堂”、与湖南大学开设“检察理论与实务”在职研究生班等教育培训新模式,促进检察干警专业素养、法治素养的持续提升。我们将面向未来继续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在各条线、各领域培养和储备一批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者。

  (作者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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