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管理入口 人大政协监督平台管理入口
游长江三峡诗两首 宁乡检察:积极参与“退养”和治砂工作 贡献出检察... 临湘检察依法督促关停一污染饮用水源的砖瓦厂 芙蓉检察:“芙蓉讲习夜校”正式开讲 大通湖检察:倾心守护一湖碧水 永州:对首例由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 益阳资阳:检察建议促进法院规范执法 一场攻心的讯问 嘉禾:县人大组织12家单位专题研究推进公益诉讼 郴州:市检察院中心组举行第三次集中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 > 湘检动态

新田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成立 保护家乡“绿水青山”

日期: 2017-11-13 来源: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刘可 蒋小芬
<div class=TRS_Editor><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span>
<p align="justify">  为落实中央、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适应检察工作改革及发展需要,有效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近日,经新田县编办批准,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环境资源检察科”。</p>
<p align="justify">  据了解,更名后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在原林业检察职能基础上,新增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环境监管失职等涉及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活动监督等,全面加强了生态资源执法检察监督,使得该院打击生态资源犯罪力量更加集中,案件跟踪更及时,办案更有质效,生态资源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山青山”的发展理念得到更深入的贯彻落实。</p><p>  </p></span></div></div>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孙意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