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检网讯(通讯员 周慕铭 田源)入室盗窃却被主人当场发现,用辣椒水喷雾剂喷洒以抗拒抓住。2018年6月18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曹某名批准逮捕。 曹某名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今年4月刚刑满释放。重获自由后,曹某名还是忍不住重操旧业,多次在资阳区高档小区晃荡踩点,寻找下手对象,并最终确定了资江明珠小区的王某某夫妇家。6月4日深夜,自以为户主不在家的曹某名,从顶楼翻窗入户,进入最高层王某某夫妇家。在盗窃过程中被该夫妻当场发现后,曹某名掏出随身携带的辣椒水喷雾喷洒到女户主面部,趁其躲避之际向楼下逃跑,在一楼被闻讯赶来的保安围住。曹某名继续用辣椒水喷雾剂对保安进行喷洒,试图逃跑。
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曹某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试试盗窃被发现,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涉嫌抢劫罪,遂批准逮捕。
检察官释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曹某名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对被害人用辣椒水喷雾剂喷洒面部的行为构成暴力胁迫行为,且行为发生在户内,被认定为“入户抢劫”。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曹某名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于抢劫未遂,遂以抢劫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