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青年干警成长 湘潭县院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初现成效
为适应检察队伍年轻化的趋势和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青年干警培养, 2016年3月,湘潭县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处的指导下,开始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试点工作,2017年4月,该院正式出台《关于列席检委会会议的工作规定》,将此项工作正式制度化。截至目前,该院青年干警共计列席参加检委会20余次,使青年干警的进步和成长得到极大的提高,有17名青年干警受得各级各类表彰60余项,其中该院廖小娜更是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全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以全国第13名的成绩获得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三名青年干警提拔为内设机构负责人并担任检委会委员。
一、充分认识到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的重大意义。检委会委员具有较强的法律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看待问题、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思维面较广,而青年干警由于从事法律工作的时间较短,接触的案件较少,大多数青年干警工作单一,只接触本部门的案件,对其他部门的案件不甚了解,上检委会的案件往往来自不同部门,具有疑难、复杂的特点,青年干警通过列席检委会,可以近距离观看委员们运用法律知识和逻辑思维对案件进行分析、讨论、决策,对干警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另外,青年干警具有理论水平高、业务知识强、善于学习的特点。该院青年干警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干警达9人,约占青年干警人数的三分之一;而检委会的委员都是拥有多年办案经历的业务能手,但对于一些最新法律理论的认识未必有青年干警深厚;党组认识到让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一方面可以有利于青年干警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办案相联系,另一方面也可以加深委员们对最新法律理论的学习。此外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委会的改革也是其中一环,检委会不再是单一研究案件的职能,也有自身学习、研究其他议题的职能,请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对于青年干警的自身学习和提升检委会的活力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列席方式。2016年3月,经党组研究,决定尝试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一开始列席采取青年干警自愿报名的方式,但青年干警存在对委员们的敬畏心理,主动报名的少,且每次都是固定几个比较活跃的青年干警,成效不明显。后来经党组研究,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作为青年干警培养平台的机制之一,要求院青工委积极发挥对青年干警的引领作用,青工委组织召开了青年干警会议,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予以明确,并采取每次检委会3-4名青年干警列席的方式规定。一开始青年干警列席只听会、不发言,后来经青年干警要求增加了青年干警的发言环节,后来又增加委员的点评环节。列席方式在不断探索过程中逐渐成熟。
三、出台规定,以制度巩固试点成果。2017年3月,在经过长达1年的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试点工作后,院党组经研究,要求检委办和青工委着手将该项工作予以总结并形成明确而具体的工作规定,规定草案形成后广泛征求检委会委员和青年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经院党组会研议后于同年4月28日以院文正式发布《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列席检委会会议的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工作规定》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四、狠抓落实,将《工作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动员、明确要求。以院青工委为平台,不断提高青年干警思想认识,通过旁听检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等,逐步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养,为司法改革后进入员额检察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明确,青年干警旁听检委会要遵循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在报名过程中,坚持自愿报名与合理安排相结合原则;在会议过程中,列席青年干警先行发言,检委会委员充分听取意见。列席检委会发言情况将列入青年干警所在科室的绩效考核,并与员额检察官工作评价相关联。
二是精心准备,提供保障。充分发挥青工委、检委办及办案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为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提供保障。办案部门将议题提交检委会,并经相关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检委办将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议题予以公布,接受青年干警踊跃自愿报名。青工委再根据议题情况,结合青年干警岗位职能,确定3-4名列席干警,以电子政务形式通知到干警本人,并将列席干警名单反馈给检委办及议题提交部门。议题提交部门根据列席人员数量分发检委会讨论预案,检委办则提前做好会议准备。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相关干警精心准备,青年干警踊跃参加,为列席检委会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认真参与,踊跃发言。列席青年干警收到检委会预案后,认真审阅预案材料,熟读相关法律法规,撰写列席发言提纲,为列席检委会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全面、客观地汇报案件情况,就重点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列席人员对案件事实、提交证据有疑问的当场提问。讨论结束后,列席人员围绕提请讨论的问题阐明自己的观点,然后结合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论证。得益于事前充足的准备,列席的青年干警大多能做到发言时条理清楚、论据充分。
四是集中点评,助力成长。为激励先进,督促后劲,每次检委会结束之后,将由2-3名检委会委员围绕发言人员在案件把握、逻辑思维、语言综合等各个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点评,并给予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的评价。正所谓教学相长,检委会委员们在点评、指导青年干警发言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一定的提升。同时,将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的人员情况及参会效果列入所在部门考核项目。对于积极报名参加、认真准备发言、总体评价为较好以上的干警所在科室,视情况予以1-3分的加分奖励;对于无故不参加会议,事先准备不充分,发言过程中敷衍应付了事,评价不高的干警所在的科室,视情况给予1-3分扣分处罚。通过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督促青年干警从一次次的列席活动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现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的双重提高。
(湘潭市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