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不知不觉我已经在桂阳检察院这个大家庭工作快五年了,依稀记得当年那个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自己,背着行李来到了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开启自己的人生路,那个时候的自己很迷惘,时常在想自己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实现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现在我想我已经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在案件背后的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016年3月份,院党组把我调整到林检科工作,林检科在大家的印象中就是一个小科室,案少事少,每年管管失火的案子就行了,开始我与大家想法一样,但真正接触到林检工作,才知道其实不然,涉林刑事犯罪相对于一般刑事犯罪来说,案件数确实相对要少,但能学到的东西却一点都不少,涉林案件背后的艰辛也一点都不少。
设身处地去办案,是常有的事。我科在办理陈某失火案时,当了解到陈某已年过八旬,身体不好不能乘坐车辆,考虑到这个情况,我们不顾路途遥远前往陈某家,免去了陈某到办案单位履行相关手续的麻烦,最终在陈某家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同时也保障了陈某的人身安全。如此办案让我明白了法律是无情的,但执法人是有温度的。
我们在工作中,不仅要惩罚犯罪,同时也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话说来容易,可要真正实现,并非简单。有汗水就有收获。去年,我们办理陶瓷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系列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的陶瓷厂均规模较大,年生产总值均达到上千万,在经济建设、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都有突出贡献,但因为涉嫌犯罪,均已停产,怎么办?难道为了案件就要使企业停工、员工失业吗?不,这不是我们办案的初衷和目的,为此,我们冒着高温,实地走访了各涉案陶瓷厂,发现这些陶瓷厂均存在推土后未利用的情况,于是,我们和他们讲道理、晓利害,最终他们都愿意在这些土地上种上树木,恢复植被,同时缴纳一定的植被恢复费,在其他有条件的土地上补植复绿,保证了植被率,同时,这些涉案陶瓷厂均顺利复工。
“在司改的背景下,怎么与时俱进,履好职,行使好自己手中的职权来保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是我们当下要思考和做的”,我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干的。为此,我们埋头于各种资料中,穿梭在各地优秀经验做法中,就环境公益诉讼、建设补植复绿基地等方面,创新履职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有创新才会有进步,善改变才会有发展,才能不被时代所抛弃,生态检察才会大放异彩。
林检工作很繁杂,看得见的是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看不见的是背后保护生态环境的督促履职、法律监督等等,可这背后的艰辛又有谁能体会?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让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能喝上干净的水,看到翠绿的树木,呼吸新鲜的空气,闻得到花香、听得到鸟鸣,感受到大自然的无限魅力,这是我努力的方向,是我的职责,也是我于社会的价值,更是我们生态检察的着力点!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面的路还有很长,但我坚信,我一定不会辜负胸前的检徽,做一个让人民满意、不愧于心、致力于生态检察的人民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