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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春:我能想到最骄傲的事,就是把青春奉献给了检察事业

日期: 2017-08-15 来源: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 龙浩
  湘检网讯(通讯员 龙 浩)说到朱明春,院里的人都习惯称她为朱大姐,1957年出生的她从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便来到了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39个年头。810日上午,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为她颁发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从检30年以上荣誉证书,在与笔者交流从检经历和感悟时,她感慨道:“我最自豪的,就是我把一辈子青春都奉献给了检察事业!”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中),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右三),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谢建辉(左三)与朱明春(右一)等从检30年以上的干警代表合影

  

  干事创业中感恩的心态

    197810月,根据州委组织部的安排,朱明春从当时大庸县城郊公社调入了州检察院工作。说起当时来到检察院的场景,朱明春依然历历在目:“我当时拿着一个提桶背着一床铺盖就来了,站在检察院门口的那一刻,我眼泪实在是忍不住,太激动了,我是农村儿,能够到州检察院来工作,这是光荣!我当时就对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工作,不能辜负组织的信任!”

  

  是时,州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办公场所是租用州老干所一栋小楼房挂牌办公,整个院只有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劳改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和办公室5个部门。院里上下一共8个人,朱明春是第7个进入院里的,当时被分配到了办公室工作,材料、机要、文件收发、统计、档案······每天的工作都紧张而忙碌。

    “那时单位没有车,我们经常是背着个大口袋走路去发机要,第二年单位有了单车,可以骑车去了,我们就轻松了些”,回忆起这些细节,朱明春依然记忆犹新。

    1991年,湘西检察机关开始筹备设立民事行政检察机构,朱明春成为了湘西检察机关第一批民行检察人。2003年,朱明春担任了州院控告申诉科科长。

    “做事就要做好,要么就不做,不能辜负组织的信任”。

  在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的那几年,朱明春和同事们苦干实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控告申诉工作为州院赢得了2004—200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州文明示范窗口”等称号,朱明春本人也在20052006年连续两次被最高检评为单项工作的先进个人。

    20073月16日,经州编委批准,州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分设为控告检察科和刑事申诉检察科,朱明春成为了州检察院第一任刑事申诉检察科科长。

  “做事就要做好,要么就不做,不能辜负组织的信任”。在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的那几年,朱明春和同事们苦干实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控告申诉工作为州院赢得了2004—2006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州文明示范窗口”等称号,朱明春本人也在20052006年连续两次被最高检评为单项工作的先进个人。

  司法办案中人性的关怀

  “法律不是冰冷的,法律也是有温度的”,这是朱明春给共事多年的州院正科级检察员孟晓明印象最深的话。

    200711月,一位凤凰县的居民田某来到了州院,她的儿子在与他人殴打石某的过程中,由于石某的防卫最终死亡,对此,田某的情绪十分激愤,她向州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以正当防卫为由对造成其儿子死亡的石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并强烈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石某刑事责任,否则就将赴省进京上访。

  接到案子后,朱明春认真审阅了案卷材料,听取了凤凰县院和州院原办案人的意见,了解了该案的不起诉决定情况,两次提请州院检委会研究并请示了省院刑事申诉检察处,最终认定,田某的儿子在案件起因上存在过错,石某为制止不法侵害,造成了田某儿子的死亡,属于正当防卫,因此,依法作出了维持原不起诉决定的刑事申诉复查决定。

  案结情未了。

  朱明春了解到,田某的丈夫几年前因车祸去世,家中唯一的儿子这次又因案死亡,田某的老年生活从此失去依靠,陷入困境。

  “我和她的年纪差不多,我能理解她的感受”。

  朱明春一方面耐心地疏导田某,不厌其烦地向她释法说理,另一方面积极向领导汇报,州、县两级检察机关与凤凰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联系协调,将田某纳入城镇低保,凤凰县委政法委还及时批准了田某的困难补助申请。石某也自愿通过变卖自己的货车给予人道补偿。

  当田某拿到补偿款和低保证时,感动得流下了热泪,紧紧地握着朱明春的手,主动表示不再上访,并签订了书面承诺。

    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朱明春和同事们始终都秉持着一条原则,司法办案不仅仅要依法依规、维护法律尊严,同时还要为法律注入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一排右一

  学习总结中认真的劲头

  朱明春是个爱学习的人,尤其是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且无论是综合部门还是业务部门,她都善于分析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总结办案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并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那时,每当看到省院刊发我们的材料,我那个高兴啊,心里美啊”,提到这些,朱明春的兴奋依旧跃然于脸上。

  常年的学习让她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各类工作简报、检察报刊上读到觉得有用的文章,她都会剪下来或者摘抄记在本子上,多年的累积,这样的本子就有十几本。

  “后面记得少了,年纪大了,感觉有点跟不上了”,朱明春打趣自己道。实际上,因为常年拼命工作,用眼过度,后面朱明春的眼睛得了老年性黄斑病变,书本一定要贴着眼睛放才能看清上面的字,稍微看久就会疼痛不已,眼泪直流。

  “工作中,朱阿姨很严格很细致,我刚参加工作时,她经常帮我修改材料,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放过”,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的青年干警陈素芳说到,“但是,每次看到她头紧贴着材料,眯着眼睛在那里看,然后一笔一笔地修改,我又感动又惭愧,这股认真劲儿真值得我们每一个年轻人学习!”

  

  生活中的朱明春

  如今,1957年出生的朱明春即将要退休,回忆检察生涯,她感慨说道:“州检察院最早的8个人,有6个已经不在了,有1个已经退休了,现在我这个独苗苗也要退休了,希望后面的年轻人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勤奋务实,把检察事业越做越好,我也会一直关注咱们的检察事业,这是我一生中的所爱。”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孙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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